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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部发布第十届“中华慈善奖”表彰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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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部发布第十届“中华慈善奖”表彰决定

民政部发布第十届“中华慈善奖”表彰决定

 

  2018年9月13日,民政部发布《关于表彰第十届“中华慈善奖”获得者的决定》(民发〔2018〕120号),授予成凤桂等28人为第十届“中华慈善奖”慈善楷模,爱的分贝聋儿救助项目等49个慈善项目(慈善信托)为第十届“中华慈善奖”慈善项目(慈善信托),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7个企业为第十届“中华慈善奖”捐赠企业,曹德旺等16人为第十届“中华慈善奖”捐赠个人。

  “中华慈善奖”获得者中,有无私奉献的慈善楷模,他们扎根基层、孜孜行善,为慈善树立标杆;有专业高效的慈善项目(慈善信托),他们引领行业、创新发展,为慈善探索道路;有回馈社会的捐赠企业,他们博施济众、履职尽责,为慈善提供支持;有不忘初心的捐赠个人,他们牢记使命、扶危济弱,为慈善贡献力量。他们的慈心善举传承了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,弘扬了守望相助的慈善文化,为营造慈善氛围、汇聚慈善资源、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,作出了卓越贡献,值得全社会学习。

  本届“中华慈善奖”评选,自2017年9月1日正式启动,经过有关部门(单位)推荐、资料初审、评委会办公室会议审核、评委会审评、网络投票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、民政部部长办公会审议、社会公示等程序,历时一年时间完成。

  本届“中华慈善奖”评选依据新修订的评选表彰办法开展,评选规则更加科学、严谨,评选过程更加规范、透明,表彰对象和事迹紧扣新时代新要求,对弘扬慈善精神、鼓励全社会积极助力脱贫攻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。具体有以下四个特点:

  一是响应新时代新要求,修订完善评选表彰办法。2017年8月29日,民政部公布了新修订的《“中华慈善奖”评选表彰办法》,不再允许单位和个人自荐,只接受各省级民政部门和有关部级单位的推荐,增强了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。同时为适应我国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态势,本届“中华慈善奖”增加了表彰名额。

  二是树立大局意识,重点表彰扶贫济困领域的慈善典型。为响应党中央、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召,本届“中华慈善奖”重点表彰在扶贫济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。通过表彰先进、培树典型,号召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济困事业,汇聚社会资源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。

  三是规范操作,严格把关。评委会及其办公室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要求,切实做到依规评选,严格把关,宁缺毋滥。如在初步审核申报材料的过程中,评委会办公室对捐赠金额与捐赠票据等证明材料不符的情况,请省级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了重新核查,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再如征求意见环节,本届“中华慈善奖”评选共进行两轮征求意见,先后征求了17个相关部门意见。

  四是加强宣传,大力弘扬慈善先进典型。结合“中华慈善日”,民政部扎实推进慈善系列宣传活动,拟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合作,启动以LOGO为核心的慈善视觉识别系统(VIS)的公开征集活动,将第十届“中华慈善奖”表彰与第六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、慈善视觉识别系统公开征集活动、各地“慈善日”特色活动等有机结合,形成合力,大力宣传“中华慈善奖”获得者的爱心善举,讲好新时代慈善故事,共同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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